部门:团委 岗位名称:团委书记
工作概要: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,主持团委的全面工作
请示上报:学生工作副院长
工作职责:
1、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,主持团委的全面工作,主持召开团委全委会、常委会和办公会,传达上级指示,团结带领全院各级团组织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工作。
2、全面负责全院共青团工作计划的制订、检查、总结工作,经常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委反映情况、汇报并请示工作,及时向下级团组织布置工作,交流情况。
3、抓好团委的自身建设,贯彻民主集中制,重点问题集体讨论确定;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,加强团结;对团委干部明确分工,督促帮助干部做好分管的工作。
4、监督、检查各分团委、团总支的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,及时与各党总支沟通情况,积极取得基层党组织的帮助和支持,促进基层团的工作。
5、深入基层,了解、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要求和呼声,掌握学生思想动态,维护青年的正当权益。
6、全面负责团干部队伍建设,加强对专职团干部的考核,主动向党委就团干部的任用、调动提出建议。
7、抓好团员和青年的理论学习,抓好团委理论中心组的学习,以点带面,充分调动广大团员青年学习理论的积极性。
8、同有关部门和组织保持密切的联系,交流情况,互相支持,促进团的工作。
9、组织召开全院团员代表大会,并代表本届团的委员会向下一次团员代表大会作工作报告。
10、完成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工作标准:
1、每学年度制定一次基层团建规划,并负责落实考核。
2、按年度制定团委宣传工作计划,并负责检查落实。
3、每学期初主持召开工作会,向各团总支传达一学期的工作安排,并听取各团总支的工作计划。
4、每月召开一次有各团总支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例会、研讨工作、交流情况。
5、每周主持召开一次院团委工作例会。
6、负责院团委每学年工作要点的制定和工作总结的起草。
7、及时向主管院领导和上级团组织汇报工作,并把有关指示精神及时准确的向团内传达。